关于昌平区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
殡葬行业竞赛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北京市昌平区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殡葬行业竞赛工作,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殡葬行业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民殡发〔2016〕159号)的要求,现将昌平区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殡葬行业竞赛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程序为:
第一步,登录“中民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一体化云平台”(http://www.sowin.com/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步,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殡葬行业竞赛选手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
第三步,持以下材料向昌平区民政局殡葬管理办公室(昌平区政府街23号307室)进行现场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近期1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
5.电子证件照(蓝底、20k以内)1张。
6.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殡葬行业竞赛选手报名申请表1张。
二、奖励机制:
1.决赛中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两个参赛项目前五名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评审,向其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第六名至第十名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向其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国家二级职业资格。
2.复赛中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两个参赛项目第一名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北京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者经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评审可晋升为国家二级职业资格;第二名至第五名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向其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在复赛中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两个参赛项目排名前30%的其他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北京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3.初赛中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两个参赛项目第一名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向其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国家三级职业资格,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向其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在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两个参赛项目排名前20%的其他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北京市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同一选手在初赛、复赛和决赛中均涉及资格晋升的,仅晋升一次。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一4月30日
联系电话:69745714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2016年4月21日